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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专家共识(一)

【编者按】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策略是临床常见问题。是否存在接种禁忌给一线临床和预防接种医生带来很多困扰。由于预防接种在保障儿童健康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的把握不同健康状态下儿童的预防接种策略,是临床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家和临床专家一起,针对一些常见的特殊健康状态儿童预防接种制订了系列的共识,希望能为一线临床和预防接种医生提供参考。

概述

       早产儿是指出生时胎龄未满37 周的新生儿,其身体各器官构建和生理功能呈不同程度的不成熟, 根据不同胎龄分为极早早产儿(<28 周)、早期早产儿(28~<32 周)、中晚期早产儿(32~<37 周)。

   2010 年全球大约有1490 万婴儿早产,占所有活产婴儿的 11.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司统计,我国早产发生率约为7%,每年约有120 万早产儿出生。早产儿各器官发育不成熟, 易发生呼吸暂停、肺发育不良、各类先天性心脏病、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脑室内出血或脑室周围白质软化、贫血和高胆红素血症等并发症。

接种疫苗的必要性

       早产儿细胞免疫与体液免疫发育不成熟,补体水平低下,血清缺乏调理素,通过母体胎盘获得的IgG 量少,对感染的抵抗力较弱。既往研究已证明早产儿接种疫苗预防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明显高于足月儿。美国儿科学会建议,早产儿(包括低出生体重儿)应按足月儿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大多数情况下,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对常规疫苗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免疫应答效果与足月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刘甲野等对175 对婴儿(早产儿和足月儿各175 名)初次和再次接种乙肝疫苗后的抗体应答观察发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张丽等在北京、山东、江苏、广东4 省(市区)共调查648 对婴儿,早产儿和足月儿乙肝疫苗初免后的抗体应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以按照相同的乙肝免疫策略进行接种。但出生体重<2 kg的早产儿出生后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后血清乙肝表面抗体阳转率较低,至满月后所有早产儿对疫苗的应答能力均与足月儿相当。





接种建议

1、可以接种 早产儿可以接种各类疫苗(出生体重<2.5 kg 的早产儿接种卡介苗除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的早产儿应在 出生后24 h 内尽早接种第1 剂乙肝疫苗,接种之后1 个月,再按0、1、6 个月程序完成3 剂次乙肝疫苗接种。HBsAg 阳性母亲所生早产儿,出生后接种第1 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 IU 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12]。危重早产儿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 剂乙肝疫苗。

2、暂缓接种 出生体重<2.5 kg 的早产儿,暂缓接种卡介苗。待体重≥2.5 kg,生长发育良好,可接种卡介苗。

信息来源: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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